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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

发布人:hnsch12333时间:2019-12-04阅读:2833次

【办理方式】

临柜办理  

【经办时间】

每月工作日

【经办条件】

(一)参保人员出国定居并丧失中国国籍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

(二)未取得中国永久居留权的外籍参保人员离职回国的;

(三)参保人员到达待遇领取年龄,不符合在本省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且无法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

(四)已办理停保,且无欠费记录。

【提供材料】

(一)《基本养老保险清退一次性支付审批表》(一式三联);

(二)参保人身份证或护照;

(三)户口薄;

(四)户籍注销及出国定居证明;

(五)领取人、继承人社保卡或在中国开户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电子借记卡;

(六)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

(注:所有证件、材料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经办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表格,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二)初审岗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并打印账户清单交领取人确认;

(三)复核岗对相关申请材料和账户清单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打印支付核定表;

(四)分管领导审批支付核定表;

(五)打印进账单送交基金部门办理支付,清退款于次月支付到参保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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