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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现行政策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12-13阅读:2231次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现行政策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由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许多居民面临着土地被征收的困境。那么,我们更需要了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了,要知道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以及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多了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条件

    1、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

    2、失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失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失地农民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时对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人员。规定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失地农民方可以自愿的参加保险,年龄的判别是以居民身份证上登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土地的征收时间以当地征地的批文为准。

    (一)达到领取年龄的失地农民:

    1、个人未缴费的,80元/人、月;

    2、个人缴费3600元的,120元/人、月;

    3、个人缴费6600元的,160元/人、月。

    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1、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从失地的当月起,开始领取养老保险。

    2、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3、政府出资应在50%以上,集体出资应在30%左右,个人出资在20%左右,坚持政府保障为主,个人保障为辅的原则。失地农民达到缴费年限后,可以领取养老保险金。

    我们要注意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实施的菌体政策的不同,保险缴费的比列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是按照不同的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比例,按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缴费数额,并且各地还将逐步的提高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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