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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算工伤吗?上班族认为:算!人社部回应:不算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19-12-23阅读:1851次

    近日,随着各地雨雪天气增多,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到底能不能算工伤,这一话题再次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对此,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天给出了官方答案,而这个答案却出乎不少人的意料。


【大多数上班族认为算,人社部回应:不算】

记者在街头随机了十位市民,结果九位市民认为,上下班途中滑倒摔伤算工伤,只有一位市民认为不算。12月18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上下班途中滑倒,不算工伤!这下引发了网友们的激烈讨论,不少网友表示不解,他们认为滑倒受伤不是主观原因,为啥就不能算是工伤呢?对此,人社部门和法律界人士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欢认为,第一,上下班途中;第二,受到伤害的原因是交通事故;第三,本人非主要责任。这三个条件是必须同时满足,才能认定为工伤。

律师进一步解释说,遭遇雨雪天气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没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因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如因公外出受伤 工伤认定规定则有不同】

那么,外出工作或是开会滑倒摔伤算是工伤吗?对此,人社部明确回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徐欢认为,职工因公外出遭受意外伤害,虽然不是在工作地点发生的事故,但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受到伤害,所以这种情况下是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范围,应当认定为工伤。


【注意:工伤申报认定 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律师指出,认定工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建议劳动者在受伤后,第一时间收集并保留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书、事故认定书等证据。如果所在单位不配合申请工伤,劳动者及其直系家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旦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的治疗费用可以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上述相关费用则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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