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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郴州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惠企利民显成效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01-21阅读:1831次

近日,记者从郴州市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2019年总结会上获悉,2019年,全市已发生补充工伤待遇申请454件,补充工伤待遇支出总额预计约为1384.2万元,最大限度释放了惠企利民政策重大红利。

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在全省率先全面启动市县两级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具体补偿范围和标准为:因工伤残职工,在按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础上,再由补充工伤保险按照伤残等级分别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20%或10%;伤残职工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根据护理依赖程度由补充工伤保险分别一次性支付6万元、4万元或2万元生活护理补偿金;因工死亡职工,其近亲属在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基础上,针对工亡发生情形,再由补充工伤保险支付6万元或2万元工亡补偿金。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补充工伤保险按照伤残等级分别补贴用人单位已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总额的40%或20%。

该政策实施首年,全市补充工伤承保保费按工伤基金年征缴收入6%的标准筹资,凡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直接纳入补充工伤保险政策范畴,不用额外缴纳费用。

目前,我市受理的所有补充工伤待遇的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了“零上门办结”。商业保险机构等共保体在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的管理体制下,理赔受理岗进驻市级服务窗口的同时,做到对接好全市11个县级基本工伤待遇受理窗口,这一做法在全省其他市州目前并未得到实现。2019年1至12月,全市已发生补充工伤待遇申请454件,支付工亡补偿金、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补充待遇319万元。经测算,全市仍将有1065.2万元补充工伤待遇待支付,故2019年补充工伤待遇总额约为138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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