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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交社保吗?

发布人:ynch12333时间:2020-03-23阅读:1853次

首先,我们要知道,无论是否与用人单位签没签合同,公司都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基本保险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产假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老年、疾病、工伤、失业、产假等情况下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援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有权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查阅缴纳记录、个人权益记录,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有权监督工作单位为自己的缴费情况。

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交社保吗?——昆明社保代缴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怎么办呢?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用工关系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的权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参加养老保险的,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即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每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要承当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未缴纳社保并未其补缴的责任

3、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需要收集和保留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具体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 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工人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明和其他证明文件,证明其身份的;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的“登记表”、“登记表”等就业记录;

(4)出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是第(1)、(3)、(4)款中的有关文件。

你可以根据(2)雇主发给雇员的《工作许可证》、《服务证书》和其他身份证件(不限于本规定)提供劳动资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三)建议工人先与单位协商解决。协议不一致的,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建议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要求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诉诸你所属的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劳动者可以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同时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补交社保费用以及双倍工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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