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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知否知否,领取期满还可以继续收失业金哦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20-04-01阅读:1728次

各位失业人员,又有好消息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

为了更加通俗易懂,下面就用两个例子来给大家说清楚吧!

案例1  

陈姨1970年11月出生,按照女职工5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于2020年11月退休。其领取失业金本已于2019年11月期满,但按照该项新政策规定,可以继续申领2019年12月至2020年11月共12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陈姨4月开始就可以继续申领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的续发待遇,还可享受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补发4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呢。

案例2

王叔1961年1月出生,按照男职工60岁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于2021年1月退休。其原失业金领取期限本于2020年3月期满,不过现在按照新政策规定,他仍可继续领取2020年4月至2021年1月长达10个月的续发失业保险待遇哦。

数据比对自动补续发,符合条件的人员无需申请  

目前,我市通过对全市失业人员的领取期限、就业失业状态、法定退休年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比对,已确定了自2019年12月以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名单,失业人员无需个人提出申请,由社保部门在4月份主动进行补发和续发,享受与其他失业人员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医保待遇等)。

此政策目前共惠及446名失业人员,根据他们距离退休年月的不同时间,相应增加1至12个月不等的领取期限,其中补发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期间待遇的有352人,补发金额总计125万;可续发2020年4月至退休年龄的有358人;失业人员最高续领12个月期限的,个人领取金额高达2万多元。以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也将陆续纳入其中,享受这项惠民政策带来的福利。

温馨提示

失业金续发期间需要做这些事情哦:每月1-5日进行失业金领取资格验证,可通过支付宝、i社保APP办理验证。

续发期间有以下情形,将停止发放哦!

失业人员在续发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请即刻办理失业金停领手续。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培训的。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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