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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关于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一些问题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20-04-08阅读:1513次

工伤后十级伤残是否可以每月享受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七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不能享受每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那么伤残津贴到底哪些人才可以享受,具体是如何确定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No.1;哪些人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是对因工致残而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工资收入损失的合理补偿。可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有两类:

一级至四级伤残,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

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

No.2:伤残津贴支付方式 ?

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一些职工容易将伤残津贴与伤残补助金混淆,认为伤残津贴就是伤残补助金。其实伤残补助金的全称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因工致残被评定伤残等级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工伤职工的一次性补助金,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都可以按规定享受这项待遇。

No.3:伤残津贴如何确定?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五级至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支付,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上述职工的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应补足差额。

No.4;伤残津贴是一成不变的吗?

人社部于2017年7月发布的《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对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调整和确定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伤残津贴可由统筹地区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来源:中国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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