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工伤保险 >正文

[南京市] 关于确定南京市2020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公告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0-04-09阅读:1416次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与相关部门会商,根据近两年来我市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研究确定建筑、交通运输、危化品制造、尘肺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为2020年我市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涉及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我市企业,可向市、区(园区)人社局工伤保险部门提出工伤预防培训申请。

联系人:薛莱,联系电话:025-68788237、025-57719658(传真),电子邮箱:370201272@qq.com。

特此公告!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工伤保险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解读(五)

下一篇:杭州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