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正文

西宁确定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上下限

发布人:qh时间:2020-08-06阅读:1316次

西宁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缴存基数。除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缴存单位职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要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2020年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仍按原有基数执行。

二、缴存上限。除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缴存单位职工和自主缴存职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731元 。

三、缴存下限。缴存基数下线不得低于西宁地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四、缴存比例上下限。公积金缴存比例按照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本次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延长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我省劳动人事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劳动人事争议呈现“四多四少”特点

下一篇:广西率先启动社保基金专用票据电子化改革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