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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 东莞市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发布人:YCCMS时间:2020-09-18阅读:3332次

  哪些人员异地就医可以办理直接结算呢?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用人单位拟派驻异地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人员。

  4、在校学生:寒暑假或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学生,以及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的学生。

  5、临时异地人员(急诊):因紧急救治和抢救需要,而在统筹区以外医疗机构接受紧急诊疗的人员。

  6、长期异地居住(工作)转院人员:因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备案地医疗机构确认需要转往其他统筹区医疗机构就医的长期异地居住(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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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直接结算?

  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了相关的备案手续后即可持本人有效社保卡在就医地医疗机构进行社保入院登记,出院时直接社保结算,不需再跑回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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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以上符合条件人员可以直接通过东莞社会保险网申服务系统、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直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也可以提交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窗口办理或电话(传真)备案。

  1.线上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返户籍地休假、异地学习(实习)在校生,可以登录东莞社保·网上申报服务系统,由单位经办人在综合申报菜单栏内选择长期异地居住(工作)网上申报,输入需备案人员身份证号后进入申报界面,完善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保存后在草稿箱再次确认提交,可在申报数据管理处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的可打印《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2.线上办理长期异地居住、急诊和长期异地居住(工作)转院人员,可以先关注东莞人社公众微信号,打开东莞人社小程序,进入“社会保障->医疗待遇->异地就医备案”选择“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免责声明》”并点击“已阅须知”后跳转到基本信息界面, 进入申请登记信息界面填写完所有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行规则校验。校验通过后进入上传申报材料界面,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点击“返回”按钮跳转到主界面。申报提交成功之后,可在东莞人社“我的事项”里进行查询进度及结果,审核通过后,可打印电子报表《广东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 提交资料到社保经办窗口的,前台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后,审核通过的当即录入电脑并打印《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4.选择电话(传真)备案的,参保人完成相关资料的传真或邮寄,材料齐全后,相关流程参照窗口备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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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2.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 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4.安置地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

  5.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异地长期居住承诺书》;(仅限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

  6.派出单位开具的常驻异地工作证明;(仅限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证明内容需注明详细的派驻地址和派驻起止时间)

  7.学生证等能证明学生身份的材料;(仅限在校生提供)

  8. 门(急)诊诊断证明复印件;(仅限急诊人员提供)

  9.入院记录复印件或详细的门(急)诊病历记录(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复印件;(仅限急诊人员提供)

  10. 转院证明原件。(仅限长期异地居住(工作)转院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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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案有效期有多长??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有效。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根据居住证有效期合理确定备案有效期,提供承诺书作为备案资料的,备案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根据派出单位开具的常驻异地工作证明中的派驻时间确定有效期。

  4.在校生:根据学生证等资料合理确定有效期。其中假期返户籍地学生最长不超过半年。

  5. 临时异地人员(急诊):只限当次就医有效。

  6.长期异地居住(工作)转院人员:只限当次就医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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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待遇标准如何?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假期返户籍地学生、异地学习(实习)学生在备案地已接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可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在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均按到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的相关规定核算待遇。在异地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不享受本市门诊统筹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按本市门诊统筹人头定额标准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一次性划转其本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金融账户供其门诊就医使用。

  2. 临时异地人员(急诊)在备案登记的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待遇标准支付。

  3. 长期异地居住(工作)转院人员在备案登记的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按转院住院规定核付。

  待遇具体计算方式: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广东省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

  如果您对政策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769-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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