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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大以工代训支持力度

发布人:sdch12333时间:2020-11-30阅读:1704次

近日,山东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力度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对以工代训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支持企业不断加大稳岗扩岗力度。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不变”“四个变化”和“一个便利”上。

“四个不变”。一是享受的企业范围不变,中小微企业都在补贴范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补贴范围扩大到大型企业;二是补贴标准不变,按规定给予企业每月500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三是申报流程不变,坚持“能减则减、能快则快”原则,打通“全程网办”路径;四是资金支出渠道不变,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对专账资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省级专账资金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地方落实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四个变化”。一是企业新吸纳就业享受以工代训群体范围扩大,增加贫困劳动力和离校2年内技工院校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二是困难企业认定标准降低,根据实际情况分项目、分阶段进行了调整。三是政策执行期延长,放宽原有“政策受理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规定,受理期延长至2021年3月底。四是困难企业补贴标准上限提高,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困难企业最高补贴额由10万元调整到30万元,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5类行业的大型企业最高补贴额由3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

“一个便利”即便利补贴申领。明确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可逐月申领,也可集中申领。对因企业自身原因、无法提供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的,可采取企业书面承诺方式,提供实际发放工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困难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季度工资发放银行对账单或其他工资发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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