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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女人生娃,可以用丈夫的生育险报销吗?

发布人:wangxiaofe时间:2021-04-02阅读:2907次

  男职工未就业且未参加其它社会保险的配偶生育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强调一下,生育保险不能与其它社会保险重复报销和补偿报销。使用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需要先垫付相关医疗费用,待出院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男职工单位保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分娩后12个月内(各地略有不同)带上以下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即可。

  具体材料如下:

  社保卡、参保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开具的婴儿出生证明;生育医疗费用收据(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需医院盖章);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不需要,原件及复印件,需医院盖章);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未就业证明,有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供盖章。

  举个例子:

  合肥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女方未就业,可以享受合肥市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补贴,最高1000元,如果女方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保险,女方应先在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办理报销,报销不足1000元,可以由生育保险补足至1000元,超过1000元的不再享受男职工医疗费补贴。

  女方未参保或参加医保,男职工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以享受最高限额为1000元的生育费用待遇,所需费用从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剖宫产的按1200元/人次从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顺产的按照1000元/人次从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同一次生育,不重复支付,只能享受一次待遇。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享受生育补助的,女方新农合办理报销不足1000元,可以由生育保险补足至1000元,超过1000元的不再享受男职工医疗费补贴。

  补差额,需提供发票或收据加盖报销部门公章在加盖公章处书写上原件留存在合肥社保局处,并提供加盖公章减免费用结算单二者取代发票或收据补差额。如果女方参加居民医保或新农合保险,不符合当地报销享受政策,请在第二栏或第三栏注明不符合报销政策并盖章。

  想了解更多社保知识请在文章的最下方写留言,我尽可能的会给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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