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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吗?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21-04-19阅读:2332次

  一般情况下,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但是也有情况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不能转移的。这其中有哪些规定?来看以下几种情况:

  01

  刘先生今年31岁,今年年初到上海来工作,单位为刘先生缴纳了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刘先生计划留在上海发展,想把深圳的养老保险转到上海来,可以吗?

  解答:刘先生可以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就业,单位为其办妥了缴费手续,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02

  张先生今年51岁,户籍在西安,今年离开西安来本市工作,如今在一家科技公司做管理人员,他在西安当地已经缴了二十多年养老保险,可以转到本市吗?

  解答:张先生首次在上海参保时已经超过50周岁,建立临时账户,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能转移至临时账户。

  小科普:像张先生这样在上海(非户籍地)首次就业参保的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建立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原临时养老保险账户,不影响退休待遇。

  03

  王阿姨一直在上海工作参保,今年45岁了,想回到安徽老家工作生活,她的养老保险关系能转回安徽吗?

  解答:王阿姨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回户籍地工作,建立基本账户,可以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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