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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工伤认定的交通事故情形

发布人:gxch12333时间:2018-11-07阅读:2726次

场景一:


城市的街道,十字路口红绿灯处车辆拥挤,小强骑电动车在自行车道汇入拥挤的车潮中等候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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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强拿起手机看看时间,焦急地观察着前面拥堵的路况,内心挣扎着:“要迟到了,这可咋办,又该扣工资啦!算了,冲吧!”


小强骑着电动车闯红灯,无暇顾及一辆辆汽车呼啸而过,一辆轿车躲闪不及,一下子将他撞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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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摩托车的交警过来处理事故。交警对坐在地上的小强说:“你故意闯红灯,要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对轿车车主说:“你经过路口车速没有放缓,要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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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二:

 

总经理办公室,拄拐的小强腿上裹着纱布,跟公司陈总分辩道:“我这可是上班的路上出的事啊,这次能不能给报个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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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总对小强说:“是,没错,你是在上班途中受伤。可这次的交通事故主要责任在你,怎么能申请工伤呢!以后过马路可得注意,不要闯红灯!”

   

为啥有的交通事故是工伤,有的不是呢?


解说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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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称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发生事故后,需经交通管理部门做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比如因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饮酒后驾驶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自身伤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属于本人主要责任证明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的理解,应作“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限定。“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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