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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 产假期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否同时领取?

发布人:gxch12333时间:2021-09-16阅读:1198次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能否同时领取?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生育津贴,是指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目的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或休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目前,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有两种,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由此可知,实质上,生育津贴就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因此,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领取。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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