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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 宿迁市直企业职工正常退休所需材料目录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1-09-17阅读:1303次

1.职工个人档案及单位相关合同(本人携带的,须由用人单位封条);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养老保险手册原件;

4.个人退休申请书;

5.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

6.单位留用职工说明(延迟退休时间的,用人单位须提供;须写明单位留用的截止时间,加盖公章);

7.网上申请并打印退休审批表(退休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字,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个人退休申请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单位留用职工说明等样表,请登录宿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tzgg/list.shtml)下载。

(注:用人单位申请退休可于到龄人员前1个月(正常退休和因病提前退休)将档案送至1楼A125、A126窗口审阅,初审后用人单位可对到龄人员做暂停参保处理,咨询电话:84359511。单位和个人所报送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后果自负。)

附:1退休网上申请流程。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网上办事服务大厅”→选择“单位办事”→选择“社会保险”→点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申请”→点击“申报”→填写信息后提交并打印“审批表”。

     2、退休申请样表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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