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社保处公布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保缴费相关规定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4-12阅读:2268次
近日,泰安市社保处公布个体及自由职业者社保缴费相关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人员以及自由职业者的缴费基数,可在3812元-5775元之间任意选择(2018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需对缴费差额予以补缴)。
参加个体统账(医疗按10%比例缴纳)的,如选择3812元基数,需补缴上年度缴费差额的,共应缴纳15348.28元(其中2019年应缴14280.64元,2018年应补缴差额1067.64元);如不需补缴上年度缴费差额,共应缴纳14280.64元。如选择5775元基数,全年共应缴纳21583.00元(不含2018年应补缴差额)。
参加个体单建(医疗按5.5%比例缴纳)的,如选择3812元基数,需补缴上年度缴费差额的,共应缴纳13134.88元(其中2019年应缴12222.16元,2018年应补缴差额912.72元);如不需补缴上年度缴费差额,共应缴纳12222.16元。如选择5775元基数,全年共应缴纳18464.56元(不含2018年应补缴差额)。
缴费方式多样,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社保综合柜员窗口通过银联卡POS机刷卡或手机微信、支付宝扫码缴费,也可持社保卡或身份证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社保自助设备缴费,无需去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下载安装“泰安人社”手机APP,点击“社会保障”,在“社保服务”栏中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功能,注册登录后通过输入银联卡号自助缴费,不用再到大厅办理。
另外,参保人员还可以通过关注“泰安人社”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查一查”,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通过微信转账缴费。下一步还能通过微信、支付宝“城市服务”功能缴费,让广大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就能自助办理社保缴费。同时,目前正在开发就近在泰安工行和农行网点自助缴费,无需去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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