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养老保险 >正文

[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 可以合并吗?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21-11-30阅读:2283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衔接。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社保机构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后,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下一篇:北京:退休养老金核算基数10534元/月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