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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失业孕妈可享受生育待遇吗?只要这样做......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04-24阅读:2546次

怀孕了本来高高兴兴

可是却处于失业中

那….相关生育待遇还会有吗

答:

不用担心,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失业人员在领取本市失业金期间,生小孩也可有保障!

利好政策!


职工失业前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符合条件的生育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另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还可申请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 

重点来了!  


失业人员如何申领生育医疗费待遇?

业参保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无需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可在分娩次月起一年内,持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产检(或分娩)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零星报销。


所需材料:

1.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不能正常办理或使用的,可提供本人有效的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替代); 

2.我市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并加盖医疗机构印章以下: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或其他医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证明(流产或死胎的以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代替)原件及复印件; 

5.《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

又怎么申请?

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应在每月1日至25日(工作日)到所属镇(街道)社保分局或办事处办理申请领取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手续。


申请材料:

1.申请时填写《佛山市领取期间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

2.本人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婴儿的出生证明或婴儿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待遇标准:

生育当月本人失业金的3倍。(领取的待遇只针对生育的那个月)


来源:佛山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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