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综合 >正文

[六安市] 国家税务总局:4个“到位”确保落实5月1日降低社保费率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5-06阅读:1702次

国家税务总局:4个“到位”确保落实5月1日降低社保费率

4月10日,在《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发布式暨养老保险降费形式研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司长杜志农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四个到位来确保5月1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落实。

4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综合方案。杜志农表示,按照此次社会保险费率降低的综合方案,企业职工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下一步将原则上暂按照现行的征收体制,即原来由社保征收的将继续由社保征收,原来由税务征收,继续由税务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同时,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保费和城乡居民社保费的征管职责,将如期地移交给税务。

杜志农同时在会议上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既要落实好降低企业社保费率,也要落实好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用。“为此,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准备工作的四个到位来确保5月1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落实”,杜志农说道。


其中包括:

第一,组织保障到位。税务总局和各级税务机关现在已经成立了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要层层压实责任。

第二,业务支撑到位。税务总局指导各地税务机关,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信息系统,做好各项征管准备,加强统一核算,及时掌握政策实时成效,通过开展业务培训,让广大税务部门了解好掌握好这次降税政策。

第三,宣传服务到位。税务总局今年4月份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活动时间延长到5月20日,扎实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宣传解释工作。

第四,督导考评到位。切实加强督导检查,税务总局严令各级税务机关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也不得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理,要使小微企业社会负担有所下降。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天台:凝聚青春力量,谱写“无欠薪”县创建主旋律

下一篇:用人单位能隔月发计件工资吗?电子社保卡密码如何改?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