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广东省] 佛山公积金无房提取网上申办指南(方法+步骤)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06-14阅读:3266次

  8月13日起,公积金业务窗口不再受理无房提取业务,缴存职工需通过网站或APP自助申报办理。如何使用网站或APP自助申报?下面,小编就来教教大家具体如何操作。

  公积金无房提取标准:

  无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标准:面积按公租房建造标准(建筑面积60平方米)确定个人为30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标准(35元/月)的55%核定。即:每年可提取额度最高为6930元(35元/平方米/月×55%×30平方米×12月)。

  以上无房提取标准执行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以该时间段出具的无房证明为准)。一个年度申报一次,申请提取以个人为计;申请时提供由市住建部门出具在我市无房产证明。

  佛山公积金APP申报步骤

  使用手机浏览器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 ),在“个人查询与申报”中进入个人明细,订阅手机短信(免费)。

  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

  输入信息并登陆

  输入手机号码并绑定

  登陆APP申报

  输入已绑定的手机号码。并获取验证码登陆

  点击进入办理无房提取即可

  温馨提示:查询申报结果的方法

  点击“申报记录”即可查询审批状态

  只是草稿状态,需要重新编辑并保存申报

  已成功提交申报,等待审批和复核即可

  查询申报结果方法

  最终申报结果点击浏览后查看处理意见

  佛山公积金网站申报步骤

  使用手机浏览器或电脑浏览器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fsgjj.gov.cn/),在“个人查询与申报”中进入个人明细按照提示输入个人信息。

  输入信息并登陆

  点击“无房提取”栏目进行申报

  1. "已提交”为待办状态,等待受理审批。

  2. "已受理”为正在审批状态。

  3. "已审批”为申报成功。

  4.“退件”为申报退回。

  查询申报结果的方法

  使用公积金APP和网站申请无房提取是不需要材料申请的哦

  手机号码更换,无法登陆怎么办?

  答:需先更改订阅公积金短信服务手机号码(变更绑定的手机号码),登录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系统中,点击取消订阅服务,输入能接收短信的新手机号码,通过接收并输入验证码取消原有订阅,再重新输入新手机号码进行新订阅,即可完成变更。


来源:佛山本地宝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下一篇:绍兴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细则修订内容解读说明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