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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有了统一评判标准

发布人:YCCMS时间:2018-06-11阅读:2868次

  近日,合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的通知》,在全省率先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对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裁审尺度作出了统一规范。 

  文件的出台解决了当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过程中面临的受理范围不一致、法律适用标准不统一、程序衔接不规范等问题。制定的37条规范指引,分别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申请时效、举证责任、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的认定标准、劳动报酬及经济补偿,工伤待遇、裁审程序衔接等若干问题作出规范和解答,对统一全市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评判标准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依托规范指引文件,畅通了裁审衔接渠道,增强了仲裁与诉讼之间的一致性,强化了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了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有利于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有利于提升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处理效能、提高仲裁和司法的公信力。 

    为加快建立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市劳动争议仲裁院组织全市各级仲裁机构的80多名专、兼职仲裁员进行专题培训,对规范指引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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