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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失业保险“保生活”持续发力 待遇标准一年内四次调整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7-09阅读:2077次

失业保险“保生活”持续发力 待遇标准一年内四次调整


    自2019年7月1日起苏州市再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1418元/月调整为1493元/月,最高标准仍为2020元/月。目前苏州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已调整到位,受惠人员逾5000人。 
    自2018年7月至今,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一年内已经历四次调整。此次调整完成后,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较去年6月份的1138元上浮了355元,上浮比例达31.2%。 
    失业保险金标准关系失业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苏州市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显现出常态化、频次高、幅度大、覆盖广的特点。失业保险金的调整体现了政府对失业人员这一弱势群体的关心关怀,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兜牢民生底线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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