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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8-01阅读:2240次

一、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缴存比例下限为5% 上限为12%

  《通知》明确,单位及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则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倍数。

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

  举例:小明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为4000元,则单位和个人这一年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均为最低200元,最高480元,如果个人缴存比例跟单位的相等,则小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总额为最低400元,最高96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办理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定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

  4、职工工资表及发放名册;

  5、住房公积金缴存名册;

  6、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7、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流程

  1、单位初建住房公积金时,依“填表说明”,填写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报归集部门,同时提供单位印鉴卡一式两张完成初始登记。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的实际张数要与“住房公积金登记表”上附汇缴清册的张数一致。

  3、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以后每年5月1日至31日,均要向归集部门编报本单位下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4、缴存额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可变更一次,单位应重新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登记表”,并在“住房公积金登记表”空白处注明新汇缴额起始汇缴月份。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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