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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提取住房公积金关于同户家庭成员的政策解释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8-08阅读:3261次

(2009年8月2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通过,

在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

 

同户家庭成员是指父母(夫妻)及其未婚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父(母)子关系证明和子女未婚的证明。未婚证明包括如下:

1、法定未婚年龄以内的子女,提供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超过法定婚龄正在读大学或读研的子女,提供子女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超过法定婚龄但未结婚的子女,提供户口所在地婚姻管理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

 

 

 

                


来源: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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