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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重庆:领失业金期间还可享受这些待遇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9-16阅读:2625次

  某职工下岗时,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了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期间不慎摔倒住院。问: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可不可以报销?

  领取失业金期间,其医疗是有保障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缴费标准是多少?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以上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照参保地用人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的缴费标准缴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均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待遇享受期限是多久?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缴费后,从领取失业保险金当月起按规定享受参保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的相关待遇,其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一致。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可享受什么待遇?

  解答

  需先告知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并于治疗终结后30日内申请领取生育补助。

  补助金以失业人员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住院医疗费总额未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按住院医疗费总额(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自费部分,下同)的50%至75%给予补助,具体划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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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院医疗费总额超过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部分按50%给予补助,但医疗补助金总额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总额的4倍。

  领取失业金期间创业,有什么补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①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

  ②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

  补助额度:

  为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如何领取补助?

  失业人员可提供身份证、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培训合同、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后,按规定计算应予报销的数额,予以报销。

  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去世了,还有哪些待遇?

  No.1

  一次性发给六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丧葬补助金。

  No.2

  有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发给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十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抚恤金。

  领取死亡待遇需要这些资料!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注意!因参与打架、斗殴等违法活动致死的,不能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抚恤金待遇。

  温馨提醒: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费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来源:重庆市人社局官方微信公众号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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