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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 安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11-08阅读:2078次

一、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何时实施?
我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于2007年7月1日实施。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市区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具有市区非农户口的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以下人群:
(一)学龄前儿童、中、小学(含民办)、中专、技校(含民办)在校学生;
其中,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在园儿童参保不受非农户口条件限制。
农业户口的在校学生,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照自愿原则,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年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年人;
(四)低保对象、重残人员。
大专以上在校学生暂不纳入参保范围,待省政府出台规定后从其规定执行。
三、已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学生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怎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农业户口的在校学生,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照自愿原则,又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报销,剩余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开具医疗费用分割单,再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四、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需要缴多少保费?财政补贴多少?
(一)学生、未成年人个人缴费30元,财政补贴60元;其中属A、B类低保对象和/或重残人员家庭的,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贴80元;
(二)A类低保对象、重残人员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贴220元;
(三)B类低保对象个人缴费110元,财政补贴120元;
(四)C类低保对象及其他居民个人缴费170元,财政补贴60元;
以上各类人员的财政补助不重复享受,其财政补助额按相对应的最高标准计。
五、按上述标准进行缴费参保,可享受多长时间的医疗保险待遇?
按上述标准进行缴费参保,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时间是从当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自今年9月1日起至次年9月30日止享受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
六、城镇居民在何时办理参保登记?
城镇居民应在每年的7月1日至9月20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逾期当年不再受理。
七、城镇居民在何处办理参保手续?
城镇居民在其居住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手续;无法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学生,到学校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参保手续。
八、办理参保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1、近期免冠正面1寸相片1张(1周岁以下儿童不需提供照片);2、户口簿;3、成人须提供身份证,学生须提供学生证或在校学生证明;4、低保对象须提供低保资金领取证;5、重残人员须提供重残证明材料。
九、低保对象及重残人员由何部门确认?
低保对象由市民政部门确认,重残人员身份由市残联确认。
十、居民参保应注意什么?
1、居民参保应遵循家庭成员全体参保的原则,即符合居民参保条件的家庭所有成员都必须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当家庭成员情况发生变化时(例如:年满18周岁、参保学生考上大学、户口迁出本市市区、身故等情况),请及时到社居委办理变更手续,以免出现保费多扣现象;
3、请务必认真阅读工商银行的《批量代扣医保费注意事项》和地税局的《城镇居民医保告知书》。
十一、城镇居民参保后享受哪些待遇? 
城镇居民参保后只享受住院和门诊特大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不设立个人账户。在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十二、参保后在哪些医疗机构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可以支付?
凡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都可由基金按规定支付,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住院医疗机构有:市立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医院、海军安庆医院、宜城医院、纺织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第八人民医院、妇幼保健所、血吸虫病防治所专科医院、大观区人民医院、现代妇科医院、工人医院、何氏骨伤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宜秀区罗岭镇卫生院、宜秀区杨桥中心卫生院。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急诊的除外。
十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何规定?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同。即:所有用药及诊疗项目都必须符合《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三个目录的规定。
十四、城镇居民住院的起付标准是多少?报销比例是多少?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参保居民参保年度内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根据人员类别、就诊医疗机构等级等因素,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分担。具体见下表:
(表附后,正式印刷时插入)
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学生及未成年人报销到10万元,其他城镇居民报销到4万元;均含门诊特大病补助。
十五、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大约是多少?
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比较低,所以其报销的比例也比较低,大约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50%。
十六、哪些门诊特大病发生的费用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具体享受何待遇?
目前,有两种门诊特大病在门诊治疗发生的费用可纳入基金支付范围,一是恶性肿瘤在门诊的放化疗治疗;二是肝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治疗或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一个年度内,门诊特大病治疗费用在500元以下部分由个人承担;500元以上部分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
十七、参保居民非他人原因所致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否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居民非他人原因所致意外伤害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十八、参保的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其医疗费用能否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参保的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住院和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均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90元以上部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5%的比例支付(报销),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十九、学生、未成年人在参保期间,因病或非他人原因意外伤害亡故后,其法定受益人享受何待遇?
学生、未成年人在参保期间,因病或非他人原因意外伤害亡故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其参保年限向法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一定数额的抚恤金。参保首年抚恤金的给付标准为2000元;以后连续参保时间每增加一年,抚恤金增加2000元,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二十、哪些原因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参保居民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杀、自残、医疗事故、有责任方的交通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二十一、居民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是否提高?
城镇居民连续参保满3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包括住院、门诊特大病补助)增加3个百分点。以后连续参保每增加一年,基金支付增加1个百分点,但最高不超过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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