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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婚假、产假延长!又一地发通知

发布人:YCCMS时间:2025-11-03阅读:831次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鼓励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将职工的婚假延长至20天;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至188天。


通知还提到:


·有条件的地方可向新婚夫妻发放结婚红包或消费券。支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婚恋活动,搭建安全、可靠、便捷的婚恋交友公益平台;


·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和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依法落实男方享受20天护理假;


·中学、高校及有关社会组织应普及青春健康教育,推进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预防非意愿妊娠;


·发挥辅助生殖技术优势,规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适宜的分娩镇痛、辅助生殖技术等项目以及“先兆流产”治疗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将生育津贴发放到女职工本人。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限制其晋级、晋职、评定职称,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逐步免除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有效降低家庭学前教育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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