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生育保险 >正文

[福建省] 福建社保:福建生育险/医疗保险合并征收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19-12-05阅读:2264次

根据福建省医保局、税务局、省财政厅印发的《福建省全国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市在2019年底前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我们来看看医保和生育的合并征收对单位和职工的缴费有什么影响?职工生育待遇是否会降低?

1、首先,合并只是征收合,并不是项目合并,生育险仍然存在。合并后还是五险一金;

2、两险合并,费率只是简单合并即可,单位缴费费率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不变,个人不缴生育险;

3、合并征收后,生育待遇不变。报销流程简化;

4、合并征收后,福建省全部地市的生育医疗费用均会实现直接刷卡结算。同时,生育津贴会通过银行围巾的方式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

5、目前我省有福州、南平生育和医疗基数不同,预计在2020年1月起会有调整,届时我司会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如何才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什么人员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下一篇:社保漏缴一个月,会影响明年生孩子费用的报销吗?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