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生育保险报销期内离职能够报销吗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12-24阅读:2263次
生育保险报销期内离职能够报销吗?
现在这个人人都懂法的时代,每个人在开始入职前都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劳动合同就保障了双方的权益,而且公司也会为你购买五险一金,这是公司对员工的一种福利保障。其中有一项生育保险就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保障你处于生孩子还可以得到报销,那么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生育保险报销期间辞职。
一、生育保险报销期间辞职可以报销吗
依旧可以得到报销。
二、结付范围和待遇标准
1.生育医疗费:参保女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及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定额标准结付;分娩时并发规定病种疾病,发生超过定额标准且符合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结付。
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2.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参保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和围产保健补贴900元。
3.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用人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计发基数,按女职工本人产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确定。
三、办理程序
参保女职工生育后,持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独生子女证、住院发票、出院记录(以上都需原件、复印件)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窗口审核,结算金额次月,社保中心将生育保险相关费用拨付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
当然了这个五险一金每个员工也是要承担一部分费用,剩下的大部分都是由公司为你出。这些福利保障对我们的生活在城市里有着很大的作用。就比如生育保险,它就可以在我们被公司批准产假时,我们就可以得到生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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