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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失业救济金可以领多久?怎么领?

发布人:xjch12333时间:2020-01-13阅读:1850次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救济金怎么领

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流程: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职工须持《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办理开发区失业登记手续。
2、失业职工本人须持《劳动保险手册》或(保险卡、投保明细单)、身份证、开发区失业人员登记表、《终止劳动合同决定书》,到开发区分中心发放部办理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手续。
3、办理失业救济金申请的有效期:自签定《终止劳动合同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
4、失业救济金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且当月失业救济金当月领取,过期视同职工本人放弃。因病或就职前外出培训不能按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须持有关住院、病情证明或相关证明向开发区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领取事宜。
5、若职工在享受失业救济金期间重新就业,应立即通知开发区分中心,并于工作之月终止领取失业救济金。否则,分中心有权责令其退回多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领取材料: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
(2)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多久可以领取失业金

涉及两方面:
1、单位:单位应在与你解除劳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资料;
2、个人:你应及时(一般会被细化为60天内)到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申领失业金。
任何一方逾期会被视为放弃。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金一辈子可以领取几次

失业金一生能领几次没有限制,满足条件就能领取。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

一、单位给你办理停保手续(想自己交社保的话最好主动跟单位说明,否则他们可能不给你报停,只是冻洁帐户,这样可能就一直是在职且欠缴费的状态,单位缴费基数比个人缴费基数要高很多)
二、你的社保关系由单位缴费转到个人缴费(单位报停后自动会转的,一般需要1-2个月)
三、自已到社保大厅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个人续缴事项:
1.带离职证明或解决劳动关系协议(在你从原单位出来的时候单位会给你)以及你的身份证;
2.自己核定缴费基数,我们这里可以选择按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来缴(有的地方可能要凭失业证);
3.社保窗口会打印出缴费单,上面写明了你应缴多少费用,一联是给银行的;
4.到指定的银行去办一个活期存折(把社保给你的单子给银行),然后把钱打进去,银行会按期代扣。

领失业救济金影响退休金吗

失业金是你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为你缴纳的失业保险,在非本人原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享受失业待遇的一个险种,与养老保险无关,也就是说,领取失业金与将来退休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是两个险种,两种权利。
领取失业金对以后退休年龄等方面是没有影响的,只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的,其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缴纳年限会变少。
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养老金是指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相关问答

【问】什么情况下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
【答】应当指出的是,在下列情况下,停止发放失业救济金及其他费用:
(1)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届满;
(2)参军或者出国定居的;
(3)重新就业的;
(4)在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就业的;
(5)在领取失业救济金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的。

【问】什么是失业金?
【答】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问】失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区别?
【答】失业救济是国家或社会为丧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劳动者提供现金帮助的一种救济制度,它既是现代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失业保险的延续和必要补充。
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有以下不同:
(1)对象不同。失业保险的对象是虽具有劳动能力,但因各种原因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失业人员;面社会救济的对象则是老、弱、病、残以及无固定收入、无法维持最低生活的城乡居民,这些人大部分是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还没有劳动能力的。
(2)期限不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有一定的期限,即根据连续工作、缴费时间发放,最长不超过两年,对实现再就业或虽未再就业但已超过规定的救济期限的,停止其事受失业保险待遇;而社会救济是对符合救济条件的对象,根据确定的救济标准,按期发放救济费,且一般没有固定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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