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作中受轻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吗,能享受哪些待遇?
发布人:YCCMS时间:2020-01-19阅读:1504次
工作中受轻伤
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吗?
能享受哪些待遇?
PART.01
举个例子
工人小王的事故
1.背景
小王是某机械厂工人,负责厂内机床的日常维护。
2.事故
某日,小王在清理机床内废料时不慎被机器擦伤胳膊和手指,经治疗后痊愈。过程中,小王先后三次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小王的同事劝他请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但小王觉得他没有落下残疾,无法进行工伤认定。
那么
小王这种情况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吗?
工作中,一些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有可能不会造成太大的损伤(如不造成残疾,不影响劳动能力),或者受伤后治愈。
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伤职工可能会有疑问,他们还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吗?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下面,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PART.02
01
能否进行工伤认定?
能
职工受伤轻重跟认定工伤之间没有必然关系,职工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而认定工伤与否,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结论为准。
小贴士:
如果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02
工伤治愈或未被评定伤残等
级,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经治疗痊愈;或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未被评定伤残等级,不享受伤残待遇,但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具体包括
(1)职工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及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小贴士:
如果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应该比较清楚了。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例子中,小王受伤经治疗后痊愈,并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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