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铜陵市]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业务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2-15阅读:2319次

           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有单位补缴和个人补缴两种情形,均由单位办理。单位因故漏缴住房公积金时,需由单位办理补缴。

  单位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补缴:

  1、因故漏缴或者少缴某月份住房公积金;

  2、未按照规定的缴存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

  3、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4、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补缴住房公积金;

  5、因年度基数调整而造成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的;

  6、依法需要补缴的其他情形。

  办理场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房地产大厦六楼)、义安区管理部、枞阳县管理部。

  办理要件: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和补缴说明材料。

  办理流程: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附补缴明细等相关凭证及情况说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2、单位携带中心审批好的材料到汇缴银行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单位补缴手续。

  系统操作流程:归集管理→缴存管理→缴存业务核定→个人补缴(单位汇补缴)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2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5625823095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职工家庭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

下一篇:城镇无固定单位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