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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区社会保险费征缴所属期调整将有这些新变化(二)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0-07-21阅读:1052次

社保经办篇

1.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有变化吗?

属期调整不影响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2.参保人员医保保险待遇有变化吗?

在职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7月份的医保个人账户,改在8月份正常划拨。有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7月份的公务员补充个账改在8月份正常划拨。

3.此次调整对社保经办有什么影响?

①参保: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上月或当月参保缴费。其中,单位职工参保时间不能早于单位参保时间,疫情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从2020年1月份开始参保缴费。

②中断:7月份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上月中断。8月份起单位可选择上月或上上月为职工办理中断,灵活就业人员可办理上月中断。

③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社保关系跨省转出业务调整到次月社保费征收到账后办理。

④社保证明打印:因当月社保费在次月征收,所以社保缴费明细只显示到上月,如需打印社保证明,以系统显示实际数据为准。

社保系统省集中篇

4、为什么要暂停办理各项社保及部分医保业务?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工作部署,湖州市将启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近期市本级将暂停办理各项社保及部分医保业务。

5、暂停时间是什么时候?

社保业务:

2020年7月14日17:00——2020年8月2日24:00。

医保业务:

2020年7月14日17:00——2020年7月22日24:00。

6、具体暂停的业务有哪些?

1.社保业务。暂停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各类业务,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中断业务。

2.医保业务。除零星报销、特慢病备案、长住外地备案等待遇支付和就医管理类业务外,企业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所有参保类、关系转移类、补缴类、退休类业务暂停办理。

7、是不是只有业务窗口暂停办理呢?

不是的。本次业务暂停经办渠道有两条:

1.业务受理窗口。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所有受理上述社保、医保业务的经办窗口及各农商银行网点社保专窗。

2.线上办理渠道。浙江政务网、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浙里办APP等网上、掌上和自助机等办理渠道。

8、暂停期间社保参保时间如何进行备案呢?

为保障新录用职工工伤保险权益,暂停期间(7月14日-8月2日)用人单位新招录职工可通过电子邮箱进行参保时间备案(将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职工增减(就业登记)表》发送至89704232@qq.com)。备案前请确保该员工原单位劳动关系已解除且参保关系已中断,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恢复使用后请及时申报录入。若用人单位新录用职工在业务暂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以邮箱接收时间视为工伤保险参保时间。

9、什么时候恢复办理时间呢?

社保业务:8月3日起,上述各窗口和渠道恢复办理全部社保业务。

医保业务:7月23日起,上述医保经办窗口及各渠道恢复办理医保业务。

10、恢复办理后,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1、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将启用新的企业网上申报系统。业务恢复后,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及中断等业务通过新的全省统一社会保险网报系统办理,原“湖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不再办理企业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业务。新的全省统一社会保险网报系统登录地址:http://www.zjzwfw.gov.cn/,登录方式:浙江政务服务网-湖州市-“部门窗口”下拉菜单选择市人力社保局-社会保险网报系统。

2、医保延用原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网上参保及中断等业务,继续通过原“湖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登录地址、方式及操作方法不变。

如果还有疑问可致电:12333(社保、医保)  12345(政府光热线)或关注“湖州人社”、“湖州医疗保障”官方微信公众号了解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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