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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20-07-23阅读:1149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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