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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合肥教师辞职后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领取老金的条件有哪些?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8-13阅读:1289次

  合肥教师辞职后如何办理养老保险?领取老金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我们还知道,教师属于国家事业单位编制,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其他企业有所不同,那么,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养老金的领取条件

  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

  三、教师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理

  由于教师,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因此离职后可根据以下方法处理。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人员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1、机关事业单位教师辞职后,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如有当地户籍的话,可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后并延长缴费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按月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其实际缴费年限要满5年。

  2、以上人员如果延长缴费满5年或年满70周岁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或实际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可以申请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或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

  3、如果选择不就业或者是灵活就业的话,此时教师可以选择转移养老保险形势,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都可以互相转移,而个人只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用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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