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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丹阳将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特药支付范围 医保特药实行“三定”管理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8-26阅读:1108次

丹阳市将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特药支付范围

根据省、镇江市的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先后将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特药支付范围,医保特药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医院、定药店、定医师。

根据省、镇江市的文件精神,我市先后将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特药支付范围,医保特药实行“三定”管理,即定医院、定药店、定医师。其中的32种特药,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70%,城乡居民医保是50%,曲妥珠单抗(赫赛汀)、伊马替尼(昕维、格尼可、格列卫)、尼洛替尼(达希纳)这三种特药报销比例略有不同:职工医保报75%,城乡居民报70%。

2020年上半年, 丹阳职工医保使用特药人数为371人,城乡居民医保使用人数 520人,共发生医疗费用1689.2万元,其中医保支付1068.4万元,享受特药待遇人员 4802人次。35种国家谈判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极大减轻了参保人的经济负担,确保了患者在医疗机构能够得到及时治疗,保障了参保患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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