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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2020安徽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政策调整 原文解读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8-31阅读:1117次

近日,安徽省出台了《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2020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在2019年的基础上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80元。

《通知》要求,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将由政府分类给予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80-90%左右的定额资助。

此外,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政策有:

首先,增强基本医保基础保障功能,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0%,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等;

其次,夯实大病保险补充保障防线,大病保险起付线统一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合规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60%,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封顶线。

同时,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巩固提高困难群众住院和门诊救助水平,加大重特大疾病救助力度,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费用给予救助。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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