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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 厦门生育保险关系转出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20-09-14阅读:1571次

一、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在停保的次月10日以后在自助服务机打印生育保险的转出凭证: 
生育保险应有2013年6月后(含2013年6月)在厦参保缴费账目,已经生育或实施计生手术的职工,应在关系转出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关系转出后将无法申请。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请于停保后的次月10日以后到窗口办理。 

二、申报材料

1. 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因业务涉及个人待遇,必须携带原件核实个人信息)或二代身份证

2. 转出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份

3.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注意:本业务提供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申请、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结),申请人不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只须办结后领取结果

三、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厅25至32号窗口;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一楼7至9号窗口;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一楼8号窗口;集美区诚毅大街1-1号39至40号窗口;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一楼8至10号窗口;同安区银湖路8号B厅4至5号窗口;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一楼11至1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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