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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社保中心全面落实社保费减免工作为企业“减负”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9-18阅读:1037次

  为确保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落实到位,让企业享受到党和国家的政策红利,不受疫情影响,提升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扶持企业复工复产,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赵县社保中心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河北省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中央减税降费部署专项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自2019年5月起,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调整为16%。涉及我县参加养老保险665家企业,工伤保险1715家企业,已全部落实。

  二是继续贯彻落实阶段性降费政策。根据人社部发[2020]49号文件规定,继续贯彻落实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免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工作,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免征延长执行至12月,经批准缓缴的参保单位,缓缴协议期间不征收滞纳金。截止目前,我县参保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减免1100家2200余万元,工伤保险减免2100家480余万元。完成符合养老保险退费条件的中小微企业157家82.9余万元,工伤保险退费373家26.9余万元。

  三是准确掌握参保单位基础信息,做好参保单位类型划型核定工作,多渠道开展减免社保费工作的宣传指导,确保每一位职工应知尽知,确保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咨询电话:养老保险87291569

  工伤保险8729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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