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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1年工伤预防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qh时间:2020-09-23阅读:1536次

从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省人社厅会同青海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工伤预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保各项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切实增强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知法守法用法维权意识,从源头上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

《通知》确定2021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防治重点行业和交通、房屋建筑、机场建设等工程建设行业。

明确我省行政区域内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于本月底前可向所属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预防项目,中央驻青大中型企业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工伤预防项目。

进一步细化了工伤预防工作各部门工作职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等部门组织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定2021年度本地区的工伤预防项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1月底前,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全省拟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编制2021年度全省工伤预防费预算,督导各地经办机构签订协议,并做好工伤预防费调度拨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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