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浙江省]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18-10-26阅读:3204次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户籍证明(身份证显示为外地,可不提供户籍证明);

3、《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单位专管员代办填写,支取人本人办理免填单);

4、缴存人身份证。

上述材料请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材料审核结果以办事大厅业务审核为准。  

请携带本人银行借记卡(非外资银行),提取金额将直接打入银联卡内。

如委托直系亲属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关系证明原件;如需委托其他非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公证书原件。


来源: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

下一篇:公积金贷款热点问答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