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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桂林市关于做好2020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10-16阅读:1101次

  桂林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17号),为更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2020年将实施工伤预防项目。为做好2020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预防项目内容

  本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培训和宣传主要内容为近年来工伤预防等工伤保险政策;符合本年度所确定的工伤预防重点领域行业职业特点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的政策法规、管理知识、操作技能、典型案例等。具体宣传和培训内容由申报机构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并在申报中明确。

  二、桂林市2020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桂林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的通知》,2020年桂林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为:建筑施工业(包括房屋建筑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制造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道路交通运输业。

  三、申报主体及条件要求

  2020年桂林市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主体为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具备桂 人社规〔2018〕17号规定的条件。

  四、申报材料

  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应附以下材料:

  (一)申报机构合法登记(注册)证(复印件);

  (二)工伤预防项目申请书;

  (三)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四)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情况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桂林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2020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组织本系统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进行申报;请申报机构于2020年7月31日前把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投资发展大厦402室),同时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28670532@qq.com。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表格可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二)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申报金额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三)工伤预防项目确定后,由桂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通知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相关工作。

  (四)相关申报事宜可咨询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咨询电话:0773—281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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