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失业保险 >正文

[上海市] 上海失业保险金能否一次性领取?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20-10-20阅读:1560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那么你知道上海失业保险怎么领取呢?

  海失业金领取流程

  携带身份证件、个人实名制银行卡(存折),前往上海市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全市各区就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即可。

  海失业金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福州失业补助金申领

下一篇:宁夏就业服务政策让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心里有底气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