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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 【专家解读】赵东辉:解读《失业保险补贴政策》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11-02阅读:1341次

一、主持人:多年来,失业保险在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市失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出台了积极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疫情期间又出台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得实施方案,请介绍一下我市目前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赵东辉答: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我市失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进一步扩大,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标准逐步提高,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和预防失业的作用,为我市经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42元/人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给予1000元的求职补贴,随第一个月失业金一并发放,一个失业期内只享受一次。另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纳医疗保险费。

今年,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任务,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要求,我市认真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相关实施方案,强化对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目前,我市失业保险业务已实现了前台与网上两种办理方式。前台办理,只需提供身份证或社保卡,不需任何证明材料与复印件,网上申请实现了一次不用跑。


二、主持人:今年新出台了失业补助金政策,具备哪些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赵东辉答:2020年1月1日以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


三、主持人: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

赵东辉答: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在 2020年12月31日之前,向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或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网上办理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si.12333.gov.cn)。


四、主持人:失业补助金发放的标准是多少?

赵东辉答:对累计参保缴费1年以上的(含1年)按200元/月计发,累计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按100元/月计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


五、主持人: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是多久?

赵东辉答:失业补助金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自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未发放的失业补助金期限不予保留。


六、主持人:请介绍一下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企业?

赵东辉答: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参保企业。


七、主持人:具备哪些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

赵东辉答: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即非国家或省、市政策性关闭破产(整体关闭破产)名录内企业,且企业申请年度未受过环保部门行政处罚。

(二)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指根据发改委等28部门《印发〈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的失信企业;“僵尸企业”指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靠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存在的企业。

(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四)将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放宽至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下(含)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裁员率,以企业上年度1月在岗职工人数为基数,按企业上年度全年裁减职工人数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9条、第44条第一至第三款解除合同的职工不计入企业裁减职工人数。


八、主持人:失业保险费返还的标准是多少?

赵东辉答:失业保险费计发比例按照企业上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中小微企业为60%。


九、主持人:企业如何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

赵东辉答:(一)企业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申报实行属地管理,企业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输入企业用户账号进入单位中心,点击“失业保险费返还”模块进行申报,并按照网上申报要求如实完成数据填报,保存后提交至企业所在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区人社部门。

未申请注册“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企业用户账号的企业,应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等,及时到所在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区人社部门申请注册。

(二)所需材料:企业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全程网上办理。

(三)申报时限: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网上申报日期为每年1月1日-11月30日。

(四)审核拨付: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区人社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的失业保险费申请进行预审,预审后提交至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商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审核。经市人社部门复核、企业确认、市财政部门审批后,在市人社局、财政局网站和“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在次月底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十、主持人:企业申请的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赵东辉答:企业申报的失业保险费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十一、主持人:请介绍一下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具备哪些条件的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赵东辉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二)自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之日起12个月以内,均可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以发证日期为准。


十二、主持人:职工如何申请领取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赵东辉答:(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或安徽省政务网)进行个人实名制注册登记后,并通过网上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与企业享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信息联动等方式进行审核;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或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www.ahosta.gov.cn)联网核查等方式对职工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行核查。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申请的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审核。

(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15日前将上月审核通过的技能提升补贴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5日。

(四)公示结束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五)目前,职工个人网上申请以及取得行业证书网上校验不通过的(主要是指行业颁发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工也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到参保地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验、审核并经公示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十三、主持人: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赵东辉答:职工个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十四、主持人:其他人员能否代为办理申领补贴事项?

赵东辉答:(一)对网上申请校验不成功确需窗口办理,但职工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现场确认的,可委托其他个人代为办理,但不得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申领手续。其他人代职工办理现场确认的,除需按前述规定提交申领职工身份证、社保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职工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

(二)职工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通过后死亡的,补贴资金发放至职工申领时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账户。


十五、主持人:不同职业(工种)等级的证书能否重复享受补贴?

赵东辉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不同等级可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不同职业(工种)可按等级分别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

已经因职业 (工种)高等级享受过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之后获得同一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对低等级证书不再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申领条件的也可按规定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十六、主持人:请介绍一下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临时价格补贴政策。

赵东辉答: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CPI中的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即启动价格补贴联运机制,向特定人群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其中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当月所有启动条件不满足时,即中止临时价格补贴。2019年我市已分别启动了4月、5月、6月、8月、9月、10月、11月和12月;2020年启动了1月、2月、3月、4月、5月、6月和7月临时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从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也就是说,凡是在上述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均可以享受到临时价格补贴。


十七、主持人:请介绍一下企业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就业补贴政策

赵东辉答:就业补贴政策是用人单位招用领取2个月以上失业保险金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固定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所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本期剩余失业保险金的70%,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用人单位最多每人5000元的就业补贴(用人单位应自符合条件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被招录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其应领未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按规定予以保留。

用人单位申请企业就业补贴时,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就业补贴审批表,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审批后,将补贴资金转入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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