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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全面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11-23阅读:994次

根据国家、省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决策部署,市人社部门精心组织实施,认真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免缓”政策,即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缴费部分从2月至6月减半征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从2月至12月免收;医疗保险从2月至6月对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2-10月份已累计减免四项社保费13.64亿元,办理社保费缓缴6户,已缓缴6-8月份社保费737万元,为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发挥积极作用。经测算,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后,我市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四项保险费约减15.72亿元,对稳就业、保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专题听取有关工作,市人社局第一时间召开经办负责人会议,成立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明确责任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若干小组,通过内部培训、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及时组织职工学习国家、省社保费减免政策,做到读懂、读透,通过任务清单、工作路线图等方式推进阶段性降费政策落地生效。

二是部门联动到位。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会同市医保、财政、税务,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马医保发〔2020〕14号);会同市财政、税务制定订了《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马人社秘〔2020〕66号);会同市财政、统计、经信、税务等部门就企业划型等问题进行多次专门协调,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三是企业划型到位。根据市财政、统计、税务、民政、教育、卫健、统战等多部门提供的资料以及审核情况,结合单位参保登记、申报等数据,就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进行了分类划型。

四是减免服务到位。根据参保单位分类划型情况,将分户核定减免后的征收计划及时传递给税务部门征收,企业免申请、免填单,直接享受减免政策。同时,允许企业延期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申请延期办理业务的企业达1200多户。

五是政策宣传到位。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社保减免政策宣传,确保社保减免政策企业皆知。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及时发布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解读相关政策内容;通过企业QQ群、微信群发布政策信息,做好政策解释,及时回应企业关切;通过开辟宣传专栏、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开展生动形象的政策宣传和解读;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工业园区对重点企业进行入户走访宣传,现场为企业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讲解社保减负相关政策规定,为企业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参保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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