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养老保险 >正文

[天津市] 天津市关于公布2020年度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的通知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12-01阅读:1231次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经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起,在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时,将用于计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本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二、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940元。

  三、2020年1月至8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领取9月份基本养老金时,无需重新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2020年度本市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重新核定基本养老金,并自退休审批的次月起予以补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2020年7月31日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养老金16连涨,“企退”与“事退”差距越拉越大?公平吗?

下一篇:2021年1月1日起山西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具体如何?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