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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通知:调整企业养老保险新办退休等业务办理时间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21-01-07阅读:1881次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自2021年1月起,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时间统一调整为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为做好我市基本养老金发放工作,现就调整新办退休等业务办理时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21年1月起,我市基本养老金发放结算期由原每月1-9日,调整为6-14日,在此期间暂停办理退休人员新增和减少业务。

从2021年1月起,我市企业养老保险新办退休申报、丧抚费申领等业务的办理时间,由原每月10日至月末,调整为每月15日至次月5日(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除外)。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请互相转告。

镇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6日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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