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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最新消息!湖南省直公积金缴12个月才能贷款!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21-01-22阅读:2640次

2021年刚开年,我们就迎来了一个重磅消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那么,统一政策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下面小编就详细向大家说明!

统一贷款缴存时间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应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PS: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限由之前的6个月统一成与长沙市公积金一致的12个月。)

统一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n倍数。(ps:湖南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员工要注意,现在按照上述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计算,一定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月缴存额,保证账户有充足余额,才能贷到60万。)

贷款n倍数根据我市每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指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以下简称“个贷率”)确定:

1、当“个贷率”低于75%时,n=20;

2、当“个贷率”介于75%(含)和80%之间时,n=16;

3、当“个贷率”介于80%(含)和85%之间时,n=15;

4、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n=14;

5、当“个贷率”介于90%(含)和95%之间时,n=13;

6、当“个贷率”高于95%(含)时,n=12。

除了统一上述两项重要政策,本次通知还发布了几项重要政策变化!我们一起瞧瞧~

支持部分城市异地贷款

此次调整放开了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湖南省内异地贷款,这是长沙自2018年11月全面停止异地贷款以来首次开放异地贷款。

《通知》明确,长江中游城市群中签订合作公约的城市,其缴存职工可至长沙中心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而省内其他城市缴存职工申请异地贷款由省直分中心统一受理。

(小贴士: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长沙、合肥、南昌与“观察员”城市黄石、岳阳、九江、黄冈、株洲、抚州、咸宁、湘潭、宜春,以及宜昌、荆州、孝感、鄂州、天门、仙桃、潜江共20个城市共同签署《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

贷款条件有部分变化

职工家庭已注销的住房不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但离婚两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内房产无论是否分配给借款人,只要尚未注销,均计入职工家庭住房套数;

明确了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贷款的次数均不得超过2次(含);贷款期限可计算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延长至65岁,女性延长至60岁(高级职称女技术员和初级以上女干部贷款期限延长至65岁)。

提取政策有部分变化

在提取政策方面,一是取消了湖南省内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还贷提取的户籍及工作地限制。二是对非限购地区购买二手房,应在产权过户满一年后,且提取时产权未注销,方可申请购房提取。

此次《通知》在贷款政策方面统一了贷款条件、最低贷款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等20项政策,在提取政策方面统一了第3套以上自住房不予提取等23项政策,在缴存政策方面统一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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