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正文

兰州新区残疾人就业社保补贴实行“不来即享” 减少企业申报环节

发布人:wangxiaofe时间:2021-03-17阅读:1051次

  近日,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给予残疾人就业社保补贴的通知》对入驻新区招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新区户籍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社保补贴。

  《通知》明确,残疾人就业补贴范围和标准为:从 2021 年至 2022 年连续两年,对入驻新区招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和新区户籍灵活就业的残疾人,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在新区注册、纳税招用残疾人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上年度企业实际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的 2/3 给予补贴;新区户籍残疾人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上年度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3 给予补贴。

  新区企业在参加残疾人就业年审时,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负责审核确认招用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残疾人就业人数以及灵活就业残疾人,于 3 日内将花名册提供新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新区税务局负责认定参保企业纳税是否在新区,负责提供征收入库的残疾人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年度总金额、灵活就业人员年度总金额和年度缴费人员花名册;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认定参保企业注册地是否在新区。新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于 5 日内将认定结果报送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根据税务局、市场监管局认定核算情况,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灵活就业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就业社保补贴资金。

  按照 " 放管服 " 改革要求,新区残疾人就业社保补贴实行 " 不来即享 ",减少企业申报环节,新区相关部门通过信息系统核查比对进行审核发放。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织牢保障网 托起好生活(会后探落实·办好民生实事)

下一篇:北京启动参保单位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资格复核 对确需调整企业予以退费或补收

人事帮邦